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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自然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我公司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辽宁自然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郎士村胜利经济开发区再生资源产业园区;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四套处理装置,分别为: 1)20万吨/年含油废物处理装置 2)2.5万吨/年废催化剂处理装置 3)10万吨/年污水处理装置 4)10万m3/年陶粒生产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辽宁自然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苗启勇,139-4116-043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辽宁英瑞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辽宁自然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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